新冠疫情下,这四类“保险误区”要警惕
〖壹〗、误区一:“恐慌性购买保险”疫情期间,部分销售人员利用消费者恐慌情绪,过度渲染与疫情有关的保险产品,诱导消费者不顾自身需求重复购买类似产品,或在消费者可能患上新冠肺炎后鼓励其购买相关保险。后果:前者可能导致消费者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后者可能使消费者在出险时无法获得理赔。

〖贰〗、意外险:意外险主要保障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废等风险。虽然原本新冠肺炎并不包含在意外险赔付范围内,但银保监会已明确提出支持将意外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等。因此,在选取意外险时,可以关注产品是否包含对新冠肺炎的保障。

〖叁〗、大多数的无症状或轻型、普通型新冠感染者,在本身没有基础疾病的情况下,如果新冠已经治愈,且没有相关后遗症(如肺纤维化),做好健康告知和核保,也有能买到的产品。
〖肆〗、疫情对保险行业开门红的冲击传统营销活动受阻保险行业开门红通常在年尾、春节等节点,借助客户答谢会、产品说明会等创造氛围,完成大量签单。但疫情下,拜年活动取消,孩子收不到压岁钱,以压岁钱理财为切入点的营销活动无法开展。
〖伍〗、疫情封控期间的特殊行为:疫情期间退保或脱保的客户需单独分析。例如,封控导致的财务困难可能促使退保,但这类行为未必反映长期风险偏好。保险公司需结合客户历史数据(如投保连续性、理赔记录)综合判断,避免对短期行为过度反应。
〖陆〗、众安保险等公司停售隔离险并出现拒赔现象,主要原因是产品设计未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且新冠疫情传播速度超出预期,导致保险公司面临较大赔付压力。 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隔离险停售背景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众惠相互保险公司等已停售隔离险。

疫情期间五个常见保险法律问题梳理
〖壹〗、续缴保险费问题:根据《保险法》第36条以及第37条,保险费缴纳有宽限期、中止期和终止期。在疫情特殊时期,如果投保人因为受疫情影响导致宽限期、中止期内无法按时缴纳保费,应当及时告知保险人,并留存相关证据。
〖贰〗、问题5:疫情期间保险公司赠送保险后发生纠纷,如何处理?赠送人身保险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效力应予认可。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权主张赔付。赠送财产保险或变相违规业务的除外。
〖叁〗、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收取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就医待遇。
〖肆〗、基于此,保险期间应剔除因疫情停工的四个月,事故发生时(2020年12月9日)仍在顺延后的保险期限内。保险期间顺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直接规定疫情停工可顺延保险期间,但法院在判决中援引了不可抗力原则和格式条款提示义务。
〖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对应缴的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陆〗、对保险公司的建议 赔偿到位:对于消费者自行购买的专属新冠保险,保险公司在评估整体规模的情况下,应赔偿到位。即便金额过大不能行业性满足,也应打折赔偿给消费者。赔不赔是态度问题,金额大小是能力问题。
外出调研旅行一般买什么保险
外出调研旅行一般可以考虑购买旅行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旅行保险:这种保险主要提供旅途中的意外伤害、疾病、行李丢失等风险的保障。它涵盖了紧急医疗救助、紧急医疗转移以及紧急医疗费用报销等服务,确保调研人员在旅途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于可能遇到的突发状况,旅行保险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外出调研旅行可考虑购买以下几种保险:旅行意外险:能在旅行期间因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及医疗费用等提供保障。比如在调研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意外摔倒受伤等情况,可获相应赔付。医疗险:可报销旅行过程中因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像突发急性肠胃炎、感冒发烧等就医花费都能得到补偿。
外出调研旅行时,可考虑购买以下几种保险:旅行意外险:能在旅行期间因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提供保障,比如因交通事故、意外摔倒等造成的伤害。还会对意外医疗费用进行赔付,像意外受伤后的门诊、住院费用等。医疗险:保障旅行期间因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无论是感冒发烧还是更严重的疾病。









